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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车须防“车托儿”

商家提醒
1998-10-31 来源:生活时报 唐建元 我有话说

不少人去一些汽车销售场所买车的时候,往往要先受到场外一些人的“盛情礼遇”。这些人自称卖车的,一般三五个人一伙,候在场外,遇有行人前往,就敲敲边鼓:“买车吗?要什么样的?”

这些人被称为“车托儿”,或称“拼缝儿”,是依附于汽车销售场所的“寄生虫”。在他们的手里,你要什么车,他能卖出什么车———但实际上,他自身并没任何车,更没有汽车经营资格。他只不过是“买空卖空”,以卖车人作为诱饵和筹码,以他人的汽车作为幌子,事后向真正汽车经销商榨取高额回扣和报酬的社会闲散人员。这些人存在的问题不少,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次序。由于在卖车和买车人之间无形中增添了一道不必要的中介环节,从而增加了销售成本,这种成本最后便转嫁到消费者的最终购买价格上;另一方面带来了不平等竞争。一些唯利是图但在各方面又无竞争优势的汽车经销商往往非法“招安”一些假卖车人作为其编外业务员,按车提成付其酬金,从而给那些真正依靠质量和服务赢得顾客的经销商带来冲击,影响了市场的正常销售秩序,造成恶性竞争。更为严重的是,由于我国相关法规的不健全,这些“车托儿”处于工商、公安、市场等管理的夹缝地带,并且其多以买车人或其它身份逃避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,其中存在着大量坑骗顾客、损害国家利益的非法行为。他们不与购车者签定购销协议,非法伪造、倒卖汽车凭证和发票,提供虚假保险以及验车单据等;甚至卖假车、拼装车。这种情况已在全国其它汽车市场发生多起。由于其游移不定的隐蔽性特征,事发后购车者往往无从查找追究,有关部门查处取证时也存在相当难度。

如何有效打击和防止这种“车托”现象?北方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人员认为,加强市场管理,完善制度建设是最关键的。据悉,北京最大的市场之一———北方汽车交易市场曾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成了“车托”活跃的地方,今年来该市场采取了“红马甲”、挂牌上岗、明码标价等措施,“车托儿”目前已得到有效遏制,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已在其它一些市场得到推广。但有关人士警告说,“车托儿”现象是汽车市场的一个顽症,在这里消失了,它可能还会在其它地方更迅猛地滋生蔓延,要彻底根除尚需市场、工商、公安以及其它各有关部门统一步调、协调配合。而广大购车者买车时自身也要“多根弦”,加强防范意识:

一、到大型交易市场买车时,要在场内进行交易,不要与场外无关人员洽谈,更不要被牵着鼻子到其它地方提车;二、核对车与人的真实身份,“认车又认人”,查看其有无合法售车资格和正规汽车来源,必要时向市场有关部门咨询;三、签定汽车购销合同,用法律文本的形式保护自己,以防患于未然,减少事后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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